哦我国法律上撤销权狭义上就是指的是债权人的撤销权,所以这种意义上是不存在的。那广义上说呢,还是有的,比如,质押留置中,法律不保护无偿的善意交易,债权人如果处置了担保财产,债务人完全可以撤销,又如,买卖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与买房签了合同之后如果再与第二方签合同就算登记了,买方也可以主张后者无效,这也属于广义上的撤销权吧,还有,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的瑕疵担保义务,一旦有第三方主张权利,那买方也可以主张撤销合同,请求赔偿吧
票据债务人对以欺诈需要如何处理的呢?
如何确定票据债务人根据我国《票据法》第7条规定:“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第4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综上,票据签章作为票据内容的元素之一,是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基石,“在票据上签章者负票据责任,不在票据上签章者不负票据责任,这是票据责任承担的基本原理。”因此,票据签章对票据至为重要,出票人签章是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之一,票据因缺少出票人签章而无效。票据的记载事项依据效力的不同分为必要记载事项、得记载事项、不具有票据效力的记载事项和不具有任何效力的记载事项。作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不记载一般会导致票据无效或不成立,但有例外----空白票据(空白票据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时,故意将票据上绝对应记载事项的一部空白不记载,而预定其后由他人进行补充记载,并依票据所载文义发生票据效力的特殊票据。)。
个人债务清欠需要怎样处理呢?办法是什么?
债务清欠的目的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债务清欠,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一般债务清欠的基本目的。如要求欠款人交还欠款,要求欠货人交付货物,要求运输合同承运方提供运输的服务,要求加工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提供劳务及其成果等等。第二类:债务清欠,讨还公道。债权人通过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从而体现或维护社会公平与合理。第三类:债务清欠,树立形象。债权人通过债务清欠活动,树立自己的企业形象,要求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不再是目的,而是债权人达到债务清欠目的的一种手段,不同的债务清欠目的有着不同的债务清欠途径。
债权属于资产吗?需要怎样处理的呢?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出国留学担保人责任需要怎样处理的呢?
经济柜保人的家产,如房屋和企业是担保人经济实力的具体体现,但是,有关部门只是把此作为审查经济担保人资格的参考,而不能作为主要依据。因为家产转变成现金还有一个较复杂的过程,而且家产如房屋和企业等可以由个人通过贷款机构和银行申请贷款或通过分期付款的方法来维持,这种家产是属于经济担保人的,但又不完全属于担保人的,因此经济担保人直接以自己的家产向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经济担保是不容易行得通的。
法院强制执行征信需要怎样处理的呢?
材料准备:
(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考网上的相应模板。
(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3)判决书原件:判决作出后法院都会送达或者通知前去领取。
(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该内容由 阎丽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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