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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企业破产债权债务纠纷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2-07-0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公司破产债权纠纷处理程序:1、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2、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3、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请求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5、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企业破产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公司破产债权纠纷处理的程序具体为:准备诉状、确定管辖法院和诉讼时效、法院受理、和解、裁决、强制执行。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纠纷是破产企业或其财产管理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申报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如下:(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4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请问债权人是否不同意企业破产?

债权人不同意,企业可以破产,只要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提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申报的范围是什么,破产债权申报的流程是什么

申报破产债权的流程为债权人向法院提交债务人破产的申请,提交破产申请的债权人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然后在收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债权申报通知的,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第一百二十四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什么是债权申报范围,什么是破产债权申报流程?

债权申报的范围: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得申报。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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