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以共同使用为认定基础,以推定规则为补充的原则来认定:1、共同使用包含: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源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二是夫妻双方合意举债举债。2、推定是指非举债方无法证明、法院也未能查证债务并非共同债务,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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