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坏军婚罪,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保护的是军人的权益,而非军人配偶的权益。
2、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区分: 重婚罪构成之一是“明知对方已婚而与之结婚”,破坏军婚罪构成是“明知对方已婚而同居或结婚”。 重婚罪中的“他人”是泛指;破坏军婚罪的“他人”专指“现役军人的配偶”。现役军人是指解放军、武警中服现役、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一百八十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一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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