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给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一、违法票据承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国家票据管理制度及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人不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承兑、付款、保证、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
(4)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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