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交纳规定:超过六个月不交团费算退团,否则仍为团员。团费来源包括团员交纳的团费、政府专项经费、团属经济实体收益、社会资助和其他合法收入。团费交纳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包括工资收入、农民团员、学生团员、个体工商经营者等。困难团员可申请减免或免交团费,需经支部团员大会和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法律分析
6个月不交团费就自动退团。很久没有交过团费了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超过六个月没交团费,算主动退团,已经不是团员。
2、如果没有超过六个月未交团费,还是是团员。青年团团费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专项经费、团属经济实体收益、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法收入。
团费交纳情况: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带薪学习的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结语
团费交纳是团员的义务,根据团章规定,超过六个月未交团费将被视为主动退团。团费的来源包括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的专项经费、团属经济实体收益以及社会资助等。团费交纳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包括工资收入、农民团员、学生团员、个体工商经营者等。对于经济困难的团员,可以提出申请减免或免交团费。团费交纳是维护团组织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八条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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