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下可变更监护人权利:法定监护人存在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如下情况和终止监护人权利: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已达成年、被监护的精神病人痊愈、监护人死亡。
一、法律是怎么规定监护人职责的
法律关于监护人职责的规定如下:
1、监护人应当承担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法定职责;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监护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监护权需具备如下几种情形:
1、作为监护人,其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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