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犯破坏军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量刑标准明确,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奸罪论处。
法律分析
破坏军婚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犯破坏军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破坏军婚罪的定罪标准:
1、犯罪主观方面:破坏军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同居。
如果是确实不知道,由于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事实真相以致受骗而与之结婚或同居者,因缺乏本罪构成的主观要求,不能按本罪处理,但是对他们的非法同居关系或婚姻关系,应依法予以解除。
2、犯罪客观方面:破坏军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所谓同居,是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一定时期内公开或者秘密地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它以两性关系为基础,同时还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关系或者其他某些方面的特殊关系。其既不同于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也不同于暗地里自愿发生性行为没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的通奸行为。与现役军人的妻子形成事实婚姻属于与之结婚的范畴,构成本罪。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从立法本意上讲则不能认定为犯罪。所谓结婚,是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采取欺骗手段骗取结婚登记或者虽未登记但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形成事实婚姻的行为。
二、量刑标准:
1、犯破坏军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奸罪论处。
结语
破坏军婚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只要行为人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原则上就构成犯罪。犯罪行为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实施行为。对于不知情而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同居的情况,由于缺乏主观故意,不能按照本罪处理,但应解除非法的同居或婚姻关系。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情况,将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强奸罪论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一节 通 缉 第二百七十五条 通缉令中应当尽可能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口音、行为习惯,并附被通缉人近期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被害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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