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秋节放假不免高速费。根据我国高速通行费相关规定,中秋节并不在高速免费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范围内,我国实施高速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因此中秋节高速正常收高速费。
法律依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第一条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三)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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