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车牌过户流程
车辆可申请过户,车牌不能过户。
车牌跟人走,不跟车辆走。
车辆过户时,车管所会注销车牌,行驶证,给受让方核发新车牌,行驶证。
车辆登记人持有车辆满3年,可过户车辆时,申请保留车牌6个月。
车辆过户流程:
1、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
2、拿上所有资料办理“转移受理”
3、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
4、转移受理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二、离婚后车辆分割方式
应当明确,在夫妻间没有订立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夫妻购买的车子,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使用权,任何一方都无权独占。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分割车子的归属问题,以协商解决的结果分割。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具体处理车子的归属问题上,可以采取由一方给付对方一定的金钱,车子归一方所有的方式分割财产,给付金钱的数额确定,最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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