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需要程序具体如下:
一、一般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申请离婚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要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2、户口本;
3、身份证;
4、结婚证;
二、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立案庭应当出具立案通知书,并凭立案通知书支付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三、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四、民事庭受案后,向对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一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出庭参诉;
五、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1、双方调解后愿意维持婚姻的,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调解后,如果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并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你将撤回起诉,双方将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3、调解后,如果你仍然坚持要求离婚,但他不同意,或者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有争议。由法院审理判决;
六、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以双方关系是否确实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律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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