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名字可以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可以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可以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可以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
一、离婚房产过户流程如何
第一步是准备财产过户材料: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房产证(有共有权证的,包括共有权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第二步是房地产转让程序:准备好房产过户材料后,再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到贸易中心转图;向房管局申请免征契税;办理财产分析登记手续,缴纳登记费;证据收集。
二、物业不动产登记算过户吗
不动产登记不算过户。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而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全过程。
三、房产证可以加女儿名字吗
房产证可以加女儿的名字。加女儿名字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房产证家女儿的名字属于,父母双方对女儿的赠与。父母与女儿对房产形成共同共有关系。当父母或女儿要对房屋进行变卖时,需要经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才可以变卖房产。父母与女儿互为对方直系亲属,房子加女儿名字的程序办理,也相对于其他房屋产权变更流程,更加简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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