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用变更也可以,交强险随车不随人。《交强险条例》对交强险的退险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但二手车买卖不在其范围内,因此原则上不可以退保。交强险是“随车”不“随人”,最简单的办法是只办理车辆交强险变更。车辆过户后应进行保险变更《保险法》相关法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同时也规定了:“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的,因转让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车辆过户后,交易双方都应及时办理车辆保险的变更手续,以免给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理赔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行驶证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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