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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养老金计算公式

2024-01-0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2022年江苏省退休金计算公式如下:

1、基础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基数;

3、过渡性养老金=推算储存额/120;

4、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江苏省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如下:

1、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27元。2021年的标准是31元。同比降低4元。27元在全国目前处于最低水平;

2、挂钩调整。体现社会效率和激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挂钩调整标准在全国属于较高水平;

3、倾斜调整。体现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

一、江苏退休工资计算方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方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金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二、江苏职工退休工资标准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每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2、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参保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其中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个人缴纳8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主为其缴纳12个百分点。

用人单位的缴费(包括个体工商户为雇工的缴费)在税前列支;参保人员个人的缴费按照法规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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