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为避免房产过户后拿不到钱可以在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付款与过户时间及违约责任;可以在过户前收取购房款;可以在银行面签、银行审核出具批贷函后进行过户。
一、房产过户在哪个部门办理
房产过户需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一般有专门办理过户的营业大厅。需要准备以下资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房地产权利证书。
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等;
4、银行指定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起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七十;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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