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进京证可以在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办理。
办理进京证条件:
1、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
2、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持有效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
3、12天期满仍需进京证的,则要前往办证处重新办理7天进京证。办理进京证使用4天后,也可到全市25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重新办理进京证、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
初次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下列进京机动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
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4、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不能办理车辆:
外省、区、市黄标车:
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外省、区、市摩托车:
全天禁止进入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综上所述,进京通行证俗称进京证,是指非北京牌照的外埠机动车进入的临时通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
本市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本市大气环境治理目标,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
第七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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