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理由不成立,公安机关应立案。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后,公安机关应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决定书送达检察院。检察院还需监督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
法律分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拓展延伸
应对警方不予立案侦查的应急措施
当面对警方不予立案侦查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首先,我们应该尽快联系律师,咨询他们对此情况的看法和建议。律师可以帮助我们评估证据的可行性,并提供法律指导。其次,我们可以寻求其他执法机构的帮助,如公安局的上级部门或相关监督机构。他们可能会重新评估案件,并提供进一步的支持和指导。此外,我们还可以寻求媒体的关注,通过曝光此事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舆论压力。最后,我们应该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在应对警方不予立案侦查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保持冷静并寻求合法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结语
面对警方不予立案侦查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及时咨询律师,寻求法律指导;寻求其他执法机构的帮助;引起媒体关注,增加舆论压力;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维护自身权益。在应对此情况时,保持冷静并寻求合法途径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立案监督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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