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相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产假期满后,如因病需要休息治疗,按照病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职工医保生孩子能报销。《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拓展延伸
医保政策下生育费用如何申报和报销
医保政策下,生育费用的申报和报销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孕妇需要在医保机构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孕妇健康手册、医生的诊断证明等。接下来,医保机构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一旦审核通过,医保将根据政策规定的比例进行费用报销,通常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以及产后护理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孕妇在孕期及早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咨询医保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申报和报销生育费用。
结语
生育保险政策为女职工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使其在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用得以报销。根据相关规定,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因生育引起的疾病医疗费用,同样由基金支付。然而,超出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以及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则由个人承担。因此,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并及时申报和报销生育费用,对于减轻个人负担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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