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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能提前解除吗?

2024-03-1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符合一定条件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能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在出现法定事由时,例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等,也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一、合同的解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合同可以依双方当事人约定协商或因发生法定解除事由由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发生因不可抗力制式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法定解除事由时,也可以依法解除该合同。

二、租赁合同如何约定免责条款?

租赁合同免责条款:

1、约定的免责事由,租赁双方可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双方的免责事由以及责任范围;

2、法定的免责事由,因出现不可抗力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且当事人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的;

3、一方违约在先或主观臆断另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按约履行的。

三、非违约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非违约方,在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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