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汕尾市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汕尾市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2020-05-0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汕尾市的女职工怀孕的,可享受178天产假。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