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本市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调整为本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同时,80岁以上、90岁以上、95岁以上老人的各种补助整合为高龄津贴制度,并增设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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