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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骗局有哪些

2023-04-2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主观:租房时有哪些骗局骗局一:假装“我是房东”:假房东租来快到期的房屋,冒充房东以稍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转租,要求租客一次性支付半年或者一年租金。租客付钱居住一段时间后,真房东就会来收租金,租客被动陷入纠纷当中。骗局二:发布虚假房源,骗取中介费:黑中介和假房源再网络租房时代非常普遍,为了吸引租客延期,发布条件好、免佣金的优质房源,当租房者咨询时,就会被告知该房源已出租,再热情推荐其它房源,从而提高房租,变相收取佣金。骗局三:虚假合同:租客中介或者房东签订合同时,一般不仔细阅读条款就草草签订,租住双方责任如物业费、物品损失费,合同修改费等没有界定清晰,在退房时就会以这些理由克扣押金,进而上当遭受财产损失。《保险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客观:租房是当下比较普遍的居住形式,尤其是随着七月份的来临,租房成为刚刚毕业的学生必须首先面对的问题,对于缺乏社会经验的学生来说,应当认清租房中的陷阱,防止上当受骗。陷阱一:房东问题。租赁交易中的房东问题一般都是指假房东。即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客缴纳的一年或半年以上租金潜逃。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陷阱二:收费问题。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一般指的是看房费、信息费、咨询费。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信息费或咨询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一拖再拖,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在收费问题上,建议租房者一听到“看房费”类似的话语时最好敬而远之。推荐租房人选择大型房屋中介公司进行租赁交易,特别是一些知名的大型房产中介,一直承诺“不成交不收费”,在给租房者找到合适的房屋之前,他们会完全免费地为租房人服务。陷阱三:物业交验问题。租赁交易中最易忽视的细节是物业交验问题。小中介不会为租房者提供正规的物业交验,随之而来的是那些其实不必要花费的水电费、煤气费、电器维修费等。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物业交验清单》,然后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无损坏,对水、气、电、电话等相关费用是否结清加以查实,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陷阱四:押金问题。租赁交易中的押金问题一般是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房客的押金,造成房客不必要的损失。在押金问题上,目前市场上的惯例一般为押一付三、押二付三或押二付四。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最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最终授人以柄,得以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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