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和征收中,政府首先会公告征收或拆迁的补偿标准,此公告的补偿标准往往都比较低,很多被拆迁人以为这个标准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实并不是。按照法律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该参照就近区位商品房的价格,拆迁补偿的价格在拆迁中是可以谈判协商的。并没有办法通过法律和政策规定一个一刀切的价格。其次,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也会与被拆迁人谈补偿,如果补偿太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被拆迁人不进行复议诉讼的情况下,政府会下发征收补偿决定书,直接载明补偿金额,如果被拆迁人仍然与拆迁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又不采取法律途径维权,那么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拆。所以在遇到拆迁补偿较低时,被拆迁人可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向专业人士咨询,了解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补偿,并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一直等待耗时间,这样的结局就是法院的司法强拆。
一、拆迁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处理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
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行为,拆迁户如果在本区法院的申请得不到,可直接到市法院起诉,也可向市法院提出申请,将此案移交其他法院异地审理。
二、高铁拆迁赔偿多吗
首先,因为公益项目才可以征收拆迁,高铁建设属于公益项目,可以征收拆迁,但是和补偿标准没有法律上的必然关系。也就是说无论是修建学校,高铁,高速公路等等公益项目,补偿的标准应当是相同的。
其次,补偿的方式分为两种:置换补偿和货币补偿。关于置换补偿没有明确的标准,但是肯定的是不能低于原房屋面积。货币补偿则参照周边新建的同用途的商品房市场价。即不得低于周边新建的同用途的商品房市场价。
再次、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及途径,各地在征收拆迁时还要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如果被拆迁人对于补偿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然后,没有批地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被拆基本是得不到什么钱的,因为这是违章建筑,如果政府好一点给点适当补偿那就是你们的运气。就算强制拆迁没有一分钱你都没有话说。很简单,没有房产证=没有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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