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这实际上是对转租合同效力认定的一个问题。对于此问题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应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
转租合同生效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原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在租赁期间内,也就是说只有承租人具有合法的租赁权,才有资格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2、经出租人同意。此处的出租人同意可以是在原租赁合同中加以约定,也可以是在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后,出租人事后进行追认。
3、承租人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例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租用或者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如特殊需要必须租用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4、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否则转租合同也无法生效。如果不能满足上述4个条件,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就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租用或者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如特殊需要必须租用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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