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公司注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使用者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使用者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使用者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者发行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15天内为劳动者办理文件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44条中,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被宣布失踪的,
(4)使用者依法宣布破产的,
(5)使用者被取消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被取消或者被使用者提前解散的,第46条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者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根据本法第38条中止劳动合同的,根据第40条中止劳动者的合同的规定(第40条中止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第40条中止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合同的法规定的劳动者和第40条中止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合同的法解除合同的合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工人发放。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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