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与物业有合同的,因为是居委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一、物业合同是债务合同吗
属于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管理合同。
(1)一般情况下,产权多元化的物业管理区域是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授权下作为合同主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管理涉及群众的日常生活以及城市的正常秩序,因此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有必要介人、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合同主体资格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等,此外,还要求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后应当及时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等。
(3)在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时,应明确不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要支付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还应取得一定的酬金或利润,物业管理服务是有偿性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主体,一般不可能在选择物业管理服务以及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方面形成一致的看法,其中的单个业主或部分业主,也不可能拒绝某种物业管理服务或某个物业管理企业。
二、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自动解除
按照《业主大会规程》成立业主大会,再由业主大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由业主与物业续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过期,又无续签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仍旧继续在物业项目提供服务,仍旧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就可以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事实。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设定合同期限,也可以不设定合同期限,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大会没有成立,无法从新选聘招投标,那么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可以认定继续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不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约定期限;当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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