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伤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双方意愿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经调解员签字盖调解组织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应,私下签订的赔偿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应。参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一、工伤赔偿协议的签订原则
1、赔偿项目是否明确
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年限的补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等赔偿项目都要认真核实,约定清楚,都须逐一写清,若表达不清楚,可能导致赔偿错漏。
另外,对于工伤赔偿的数额也应当明确,看是否依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计算,建议最好请公证人员进行核准,这样有利于减少不公平合理的情况发生。
2、意思表达是否明晰
在工伤的赔偿协议中要注意用词是否得当,意思表达是否明晰无争议。比如赔偿与补偿,赔偿是基于过错,补偿则不一定。单位有过错,给职工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必须采取赔偿。
3、是否应有工伤认定书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程序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待遇、获得工伤赔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