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不是一样的。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两罪的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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