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无法认定责任的,如果是因当事人的行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就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推定;
如果不是因为当事人原因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根据公平原则,分配当事人的责任。
如果通过上述方法事故成因以及责任都无法做出认定的,则交管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先报交警处理。交警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处理,然后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事故认定的责任进行相应处罚。如果当事人自愿和解的话,可以组织双方调解,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流程为现场处理、事故责任认定、处罚、组织调解:一、现场处理1、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组织抢救受伤人员;2、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3、勘查事故现场,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4、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5、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二、事故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做出,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可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三、处罚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四、调解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交通事故证明书的区别?
交通事故证明书是在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不能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开具的。第五十条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