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有:民事起诉状、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结婚证、身份证、证据复印件,户口本等资料。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双方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填写需要递交离婚登记机关的离婚登记申请书、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协议和其他需要的必要性材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离婚协议中不能约定双方不得复婚或再婚,因为这属于限制他人的结婚自由,违反法律规定;
2、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孩子超过十八岁之后的抚养费,协商一致即合法有效,但是不能约定一方再婚后不得生育孩子或者再婚生育的孩子没有继承权;
3、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地址和产权证号码要填写准确。另外,不能对没有处分权的财产做出处置。即使处置了,可能也会因无权处分导致约定无效;
4、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一般情况下需要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当场签订。如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则所签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内容没有生效,一旦诉讼,财产需要重新依照法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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