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禅城区不动产登记局,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南海区不动产登记局,南海区南海大道北28号。
三水区不动产登记局,三水区健力宝南路43号。
高明区不动产登记局,高明区文昌路18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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