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学生在毕业时,没有安排好档案的事情,几年过去,个人档案不知去向,在查找时,可根据下面的档案去向,查找相关管理部门下属档案室的电话,告诉接待人员毕业学校和毕业年份通常可查询。 大学毕业生的档案通常有三个去向: 1、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 2、毕业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 3、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4、档案会在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没签的话,报到证备注栏为空,默认打回原籍,本科生打到省级人才市场,专科打到市级人才市场,师范类毕业生打到教育主管部门,一般在教育局。
《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第五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
第五十七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团体。学生团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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