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打电话不是固定日期,罪犯在入狱三个月以上,并且没有发生违纪情况,可以申请下一个月拨打一次亲情电话,服刑满两年的,本月无违纪的情况,可以申请下一个月拨打一次电话,如遇节假日可以追加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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