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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孩子抚养权准备事项?

2021-08-05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律师分析:

1.起诉状原件。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复印件,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或由居委会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或DNA鉴定报告,婚生子女抚养纠纷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3.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或原告代理人为公民代理人时,须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在本院工作人员前签订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4.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5.证据材料清单,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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