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不接收,法院会请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传票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把传票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只要法院视为依法送达了传票,就会照常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是否参加庭审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二)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三)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四)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五)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六)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
一、传票送达后多久开庭不去可以吗
在送达的传票上有开庭的时间,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去参加庭审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去参加庭审会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暂缓执行还需要拘留吗
如果处罚是行政拘留的,暂时不执行拘留。
在司法实践中行政案件、民事案件是经常需要执行的,而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就需要执行,如果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被处罚人是可以申请对行政处罚暂缓执行的,公安机关在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可以批准行政处罚可以暂缓执行,如果处罚是行政拘留的,暂时不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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