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2020-04-09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法律分析: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判刑标准如下:

1、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