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的判断依据主要看其是否符合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犯罪未遂必须具备的三个构成要件包括:
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2、犯罪没有得逞;
3、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一、犯罪中止未遂和预备有什么区别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已经着手实施犯罪(成立未遂的时间条件,前提条件),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能得逞。特征:
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具体犯罪的行为,确定是否着手)。
犯罪没有得逞(未遂的形态条件)
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质的要求和量的要求)(区分犯罪中止)(原因:行为人主观熟悉错误,)
二、犯罪未遂的分类:实行终了的未遂(行为人认为着手实施犯罪全部行为结束,)、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工具不能犯、对象不能犯)
三、处罚原则比照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的特征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分类: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止。特征:
必须是在犯罪预备过程中或犯罪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
必须是主动放弃犯罪(自动性是实质条件)
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
二、放弃能够重复实施行为的定性按犯罪中止论处(倒:枪杀某人,第一枪没打中,第二枪自动放弃了)
三、处罚原则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失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失的(不是法定的损害结果),可以减轻处罚。即:定其罚而免其刑区分:悔罪态度。区分于未遂后的悔过表现。区分于犯罪的未遂。动机不影响犯罪的中止。必须是有效性的。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了犯罪预备工具、创造条件(侦察地形、尾随、跟踪、拟定计划、练习犯罪技能)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了犯罪预备工具、创造条件(侦察地形、尾随、跟踪、拟定计划、练习犯罪技能)的,是犯罪预备具备以下特征:
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犯罪预备行为必须是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止下来
犯罪预备行为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二、预备犯的处罚原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重区分犯意流露,有主观上的恶意。犯罪预备,有主观上的恶意,同是有预备工具,创造条件。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区别:是否着手实施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否基于主观的意志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是否具齐备了具体犯罪构成的所有要件。
二、犯罪预备还是可以预备未遂
犯罪预备不存在未遂。因为犯罪预备只是为犯罪做准备还没有正式的实施犯罪,而对于犯罪未遂是在犯罪了之后而因外界的因素没有达到最终的目的,这才会存在未遂的状态。根据法律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三、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如下:
1、发生的时间不同,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刑事责任不同,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行为结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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