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主债务合同无效;
2、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3、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人如何终止担保
担保合同已经生效后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但有下情形之一担保物权消灭:
1、经过债权人同意。
2、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
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现在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另外在以下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人如何终止担保?
通过下列方式终止担保:
1.经过债权人同意终止担保。
2.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
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担保物权如何执行
《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中第七条关于税款优先的时间确定问题中明确指出:“欠缴的税款是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但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未按照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税款或欠缴的税款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界满之次日即是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
向担保人催债合法吗担保人如何追债
在保证期间内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向保证人催债合法。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该内容由 陈建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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