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贷银行给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是在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才开始签订贷款合同,抵押贷款合同一般银行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再下发到本人手中。根据开发商提交的进度和本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及时有关系。贷款合同的领取是需要申请的房贷已经由银行发放后,打到买家的账户中,表明开始正常还贷时,才能去银行领取的。
房贷合同有以下用途:
1、确定贷款基本信息,贷款合同中确定了贷款时间、贷款金额、贷款利息等方面;
2、确定违约责任,贷款合同中会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任意一方违约,将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控制风险,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对于贷款机构而言,签订了贷款合同,可以监督的流向,确保回笼,控制相关的风险。可以维护借款人使用的权利;
4、充当重要证据,借款行为的发生,贷款合同是有力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 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第九条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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