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在购车上户的外地人,只能购买9座以下的小型汽车(包括9坐)。
办理入户手续必须具备:本人身份证件、1年以上暂住证,销售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购置附加税缴税凭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机动车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一、车管所如何上牌
车管所上牌:
1、车主选择车型并支付购车款后,经销商将为车主提供厂家的汽车质量证书和有效期为三天的车辆移动证书,并开具购车发票。开具购车发票时,车主需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车主持有购车发票的纳税申报单和汽车质量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3、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后,车主可携带相应的车辆购置附加税手续和购车发票登记联、车辆质量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车辆管理处投递资料,审批上市。
二、办理车牌流程是怎么样的
汽车上牌流程如下:
(一)车主选定好车型,交纳购车款以后,经销商会为车主提供厂家的汽车质量合格证和有效期为三天的车辆移动证,并开具购车发票。在开具购车发票时,车主需要提供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二)车主持购车发票的报税联和汽车质量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户车辆需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公章),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三)办理完车辆购置附加税后,车主就可以携带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相应手续和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汽车质量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到车管所投递资料,审批挂牌了。
(四)到达车管所后,先领取一份新车入户登记表(公车需加盖公章),并且在其上面准确无误填写车主与车辆的相关信息(有专人指导),然后排队递交。
(五)对车辆进行外部检测,核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车辆型号等。
(六)车辆进行外检后,到共保大厅办理车辆相关保险(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
(七)办理完车辆保险后,在注册大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八)在大厅交付车船使用税、道口费、车辆行驶证、车辆牌照等相关费用。
(九)交付相关费用后,车主就可以开始在电脑上随机选取自己的车牌号码了。
(十)选择完车牌号码后就可以进行牌照安装了。
(十一)安装好新的车牌,必须对新车进行拍照存档。
(十二)喷印玻璃防盗号,领取尾气排放合格证。
(十三)在车管所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为领取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产权证)。
(十四)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领取购置税本。
(十五)车主凭借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车辆行驶证、附加税本、车辆登记证书到养路费征稽处登记并缴纳养路费。
三、汽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内暂住证。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本、车辆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如果是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大绿本)。外迁需要购税小本(01年以前是小红本01年以后小绿本)。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登记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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