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违约金条款就属于此类条款,所以即使合同解除,解除权人还是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违约金,具体的数额如果过高,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做适当调整,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权利人也可以主张增加。
一、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吗
在我国,违约金条款属于任意性条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任意性源自于私法的意思自治。根据法律规定,未约定违约金并不等于不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应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即使合同双方未就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计算方式作出约定,违约方亦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解除后守约方还能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吗
合同解除能主张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并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合同解除后守约方仍然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解除后违约方还能起诉吗
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可以提起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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