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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债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还债吗?

2020-04-12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丈夫炒股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的日常开销。因为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一般是:一方的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丈夫炒股的目的,就是为了家庭生活,那么该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反之不是。

一、丈夫在外借钱丈夫死了妻子应该还吗

丈夫在外借钱,丈夫死了妻子是否应该还,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丈夫的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中,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死了妻子应该偿还。但是如果丈夫的借款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当中,而是用于自己的个人开销,那就只是个人债务。丈夫死了,妻子不用偿还。

二、配偶去世信用卡夫妻另一方要还吗

是否有义务还款分以下两种情况:1、若信用卡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所欠款是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就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的另一方有义务还款。2、若有证据证明信用卡的欠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该欠款就不是共同债务,应由信用卡持卡人个人偿还欠款。

三、分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

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

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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