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先自行协商,进行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向双方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
一、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流程是这样的:夫妻一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会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准予离婚,为双方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立即解除了。
二、法院要判决离婚的原因
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因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我想离婚怎么办啊?
在我国,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条途径。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协议离婚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诉讼离婚中,“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感情确已破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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