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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共同房产的分割问题

2020-08-2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无论财产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双方共有,需要夫妻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分析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无论谁的名下,都是双方共有,由双方协商解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及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后,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及法律规定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房产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分割。在具体操作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如协商分割、拍卖变现、折价买卖等。分割方式应当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财产状况以及子女的利益等因素。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如一方对房产有特殊贡献的情况、一方无法承担住房等。因此,在夫妻离婚后,对于共同房产的分割问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名下归属,皆为双方共有,需协商解决。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财产等,均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后,共同房产分割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可采取协商、拍卖、折价买卖等方式。需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财产状况及子女利益等因素。根据法律规定处理特殊情况,如一方特殊贡献或无法承担住房。离婚后,应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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