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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2021-03-21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以下区别: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主观上表现为明知是单位财产,决定通过侵吞、盗窃、欺诈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侵占罪是指明知是他人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决定占有财产,拒绝归还;

3、客观上,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罪不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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