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财产协议要有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身份条件。所谓身份条件,是指双方必须具有特定身份的约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法定条件缔结的合法夫妻;
2、形式条件。所谓形式条件,是指双方同意采用书面形式而不是口头形式;
3、内容条件。所谓内容条件,是指夫妻约定的财产,包括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所有这些财产都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约定;
4、其他条件。其他条件包括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而不是胁迫,协议不违反公共秩序、良好习俗和法律禁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