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的教师是属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
一、聘用协议解除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指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合同。聘用协议解除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应按照劳动合同的解除区别对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规定合法解除聘用协议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解除聘用协议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聘用协议的情况下,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什么不同
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不同如下:
1、经济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或约定各种形式的抵押金;经济合同、承包合同不得代替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经济合同,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经济合同的基本条件或主要条件由政府规定或确定,经济合同的主体一方通常是政府或经授权执行公共政策的机构。
三、员工聘用协议书是不是就是劳动合同
我们先来看一个小案例:吴某在某健身会所工作一年后向公司提出辞职,辞职后吴某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所支付其11个月的双倍工资。公司予以否认,并拿出了一份聘用协议。协议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约定甲方某公司聘请乙方吴某为经理,每月工资4000。那么,本案中提到的聘用协议是劳动合同吗?接下来我们就这一问题具体分析以下:首先,该聘用协议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协议也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了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该聘用协议符合劳动合同的条件。其次,劳动合同,不是以文件的名称来认定的,应该以合同的内容以及双方的实质关系作为判断标准。如果作为劳动合同法合法的主体,在一份聘用协议书中,约定了工作内容和工作薪资等内容,该聘用协议可以算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具备双方当事人、工作内容和工资待遇条款时,应该认定这份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因此,在本案中这份简单的聘用协议可以算是一份劳动合同。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该聘用协议应该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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