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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款购买房产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2021-04-2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迁返还款买房对契税有优惠个税营业税(现在改为增值税)仍需正常缴纳。根据《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住房公积金买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归个人所有。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员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资金可翻倍。员工个人按本人工资额的5%至12%范围内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补贴。所以说员工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资金将翻一番。三、可滚动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单位和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利滚利、息生息”的特点。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挂牌公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按挂牌公告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利息且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四、可享受免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项目。也就是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列支这样既增加了职工收入又相应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缴存部分可作为个人收入所得税扣税项目在缴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基本养老保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五、可提前提取。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或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情况均可凭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六、可申请贷款。凡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员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只要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规定并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可以申请比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优惠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七、可节省资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住房贷款不仅省钱而且还有贷款年限长、还款灵活等多种优势。八、可提前还贷。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半年后可进行提前还款。即可办理提前部分还贷也可办理全部还清提前还款均不收取违约金。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政策规定宽松不受时间、金额、次数的限制借款人随时都可以提前还款不会收取借款人任何费用而商业贷款提前还贷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九、可作养老金。员工退休后凭退休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这相当于为每个员工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金可保障晚年生活质量。

营业税优惠政策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50%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未到期责任准备按照年度担保费收入实行差额计提对超过年度担保费收入50%所提取的准备金部分要转为当期收入。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依次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和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 号)中提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各市原则上按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 80%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报省政府同意后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 50%执行 最低不低于法定税额标准”。

上海市动迁新政策

2019年上海市动迁补偿标准调整提高42%以上。新政策如下:一级土地补偿费在65600元/亩二级土地补偿费在63500元/亩三级土地补偿费在61200元/亩四级土地补偿费59200元/亩五级土地补偿费57700元/亩六级土地补偿费55800元/亩七级土地补偿费54100元/亩八级土地补偿费51800元/亩九级土地补偿费50100元/亩十级土地补偿费47700元/亩等。

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六、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2号文件第七条: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该内容由 杨文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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