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 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⒉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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