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电子医保添加流程如下:
1、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软件;
2、点击菜单栏的我的;
3、点击箭头所指的添加家庭成员;
4、输入手机号码,点击添加账户;
5、输入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
6、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
7、选择使用账号密码登录;
8、点击箭头所指的设置图标;
9、点击退出登录;
10、点击立即登录,即可完成登录。
他人电子医保添加的条件:
1、必须是亲友关系:只有与被添加者存在亲友关系的人,才可以为他人添加电子医保卡。亲友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得到授权:在添加他人的电子医保卡时,需要得到被添加者的授权。被添加者必须同意将其电子医保卡绑定到你的账号上,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医保卡信息;
3、信息准确无误:在添加他人的电子医保卡时,需要确保输入的他人信息准确无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号等。如果信息有误,可能会导致电子医保卡绑定失败或无法使用;
4、当地医保政策允许:不同地区和不同参保类型的电子医保卡绑定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查询当地的医保政策。
综上所述,添加他人的电子医保卡需要获得他人的授权,不同地区和不同参保类型的电子医保卡绑定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查询当地的医保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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